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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钢汽车定编定额狠刹奢侈风

1998-05-05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杜弋鹏 我有话说

本报讯“小汽车94辆,客货车198辆,货运车196辆”,这是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——包头钢铁厂下的汽车定编定额令。如果这项措施得以实现,仅此包钢每年可节约费用5000多万元,节约油料费用2000多万元。

包钢汽车总量曾经超过4000辆,小汽车多达500余辆,油料耗费由1990年的1.3万吨猛增到1997年的2.9万吨,年耗资金达8895万元,攀比和奢侈之风给企业造成了沉重的负担。

1996年,包钢规定公司各二级单位可配备一辆轿车,一辆面包车,确因工作需要可配备一辆吉普车,亏损单位一律不准购买小汽车;达到报废标准的小汽车只作报废,暂不更新;所有抵债车辆统一交公司处理;自行购买的小汽车一律没收。1997年,包钢一次性封存了155辆小汽车,并要求借用、顶债、挂靠和赠送的小汽车一律入本单位定编数量。主体厂矿保留2至4辆小汽车,其他单位保留1至3辆小汽车,科级厂队、车间原则上不得配置小汽车;客货两用车一律不准用于领导干部通勤。封存后的小汽车一律不准使用。1998年,包钢再次加大清车力度,采取强硬措施,封存除生产建设专用车辆外的其他车辆,对货车一律按3/4的指定数额进行抽调,使全公司的汽车总量最终达到定编定额目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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